2009年3月29日 星期日

比起爆粗, 誰更暴力?

連續幾天開夜車埋頭埋腦讀這一屆國際電影節場刊的後遺症,是滿腦子都是電影對白和導演手法,所以當星期五晚上看到曾蔭權出來評論社民連成員在立法會議事堂上的所謂「粗言穢語」時,直覺就想起周潤發在《監獄風雲》裏的一句對白: 「我大聲唔代表我冇禮貌」。

和黎佩芬談起這場立法會語言爭論,腦海彈出上英國文學課時的莎士比亞喜劇《Much AdoAbout Nothing》,有人譯《無事生非》,也有譯作《庸人自擾》,我則覺得《小題大做》這譯法是信達雅三者並全。

社民連三子的抗爭手法在講究和諧重視團結還要強調溝通的香港,肯定是豬八戒照鏡裏外不是人,其做法亦無新意,說到底不過是盜版的朱高正而已——若干年前朱高正在台灣立法院寫下中國議會史強力鬥爭的第一頁:一九八八年,介乎開放黨禁和獨裁政治歷史門檻之間的台灣人民,對老朱動輒跳上立法院長倪文亞桌子頓腳把文件踢得像漫天雪的做法一般都有着近鄉情更怯的說不可接受,對老朱解說此舉是「在國民黨獨裁時期,反對黨為有效監督,必須採取極端手段;溫和的問政方式,無法有效推動民主發展」也不一定認為說得過去。這很正常,一九八八年一月十三日蔣經國去世前,台灣不少孩子還以為只能姓蔣的才能當總統,可不是嗎,一九四九年是蔣介石總統,到一九八八是蔣經國總統,說不好還有人以為「蔣總統」是這兩父子的共同姓名呢。在這種政治氣候下,封閉多年的台灣社會怎可能接受得了朱高正?

推撞拉擠師法台灣

朱高正畢業自台灣大學法律系,西德波恩大學哲學博士,論文題目是康德。古今二人在這一份上倒是一脈相承,康德以批判哲學成為啟蒙運動的頂樑柱,朱高正的推撞拉擠也令他在漫天風雨待黎明的台灣大放異彩。不過,朱高正的手法在台灣行得通,不等於在香港可以讓所有人受落,尤其在是對「暴力」一詞過敏的香港,由於不像台灣有着閩南族群的「幹」文化,要飽受英式紳士教育的後殖時代港人嚥下這一套,恐怕還得等一段時間。

在這次所謂「粗言穢語」風波中,有一種評論是社民連三子在議事上施與的是「語言暴力」。這種結論,無疑是日常生活語言的經驗主義,劉慧卿的說法在一定程度上代表香港社會一般民眾的看法,就是這些話「在家裏不適宜對小孩子說」。對於這點,陳偉業和梁國雄的「仆街」、「臭四」二字經的確有兒童不宜的social context 况味,易言之,他們這兩句二字經有「教壞細路」之嫌,姑勿論香港只懂打機和被迫上興趣班的「細路」,有沒有空閒或者其父母是否願意賠上機會成本讓孩子看立法會直播(一般的電視新聞報道已非原汁原味,二字經在「嘟」的一聲中已被蓋過),這是我城的另一個公民教育問題。

什麼是暴力

沉澱過後,令人感到狐疑的是,我們社會只有社民連才會有語言暴力嗎?進一步說,誰擁有權力定義(define)什麼是語言暴力,或更簡單一點,什麼才是暴力。

語言暴力不僅在於語言本身,話語者的權勢地位對於無權無勢者來說其實便是一種暴力。

在一些人眼中,梁國雄和陳偉業的二字經是「語言暴力」,這樣,回歸以來立法會加快普選的提案,在保皇黨力拒下屢遭否決,在追求更大程度民主的political context 來說,范徐麗泰或曾鈺成兩位先後立法會主席的一句「議案被否決」,也是屬於語言暴力的一種。記憶中,這樣的語言暴力不止一次發生,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凌晨,當時的政務司長許仕仁在立法會否決了官方鳥籠民主式的政改方案後,臉色鐵青譴責李柱銘及陳日君, 「反對派議員發揮了他們對特區政府施壓的能力,達到了他們的目的」, 要他們「承擔政改方案被否決的後果」,話語之間充滿intimidation,這也未嘗不是語言暴力的一種。至於最令我不寒而慄的是二○○六年八月立法會討論《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民建聯議員劉江華在議事堂上「總之就是要站在這裏,寸步不移,一條修訂都不能通過,不能夠讓反對派破壞治安得逞」,端的是手執鋼刀,殺氣騰騰。當然,如今貴為行政會議兼立法會成員的劉議員,當年怎樣也想不到充滿牛氣的「唯我劉大將軍」的這番話,到了今天被證實是為執法部門種種違規竊聽長開綠燈。

類似的語言暴力多不勝數,應該指出的是,這些語言暴力因着講話的人的權勢及背景,其令人心膽俱寒的程度,比起問候娘親式的草根式語言暴力有過之而無不及。也許有人會爭論,民主派議員的講話也有其暴力特質,如威脅要杯葛會議,也有人常說要鼓動市民上街抗爭。這是抽離背景的只見樹木不見樹林,二○○七年底,民政局長曾德成在立法會上對陳方安生的一段話,先說陳方安生曾在英國殖民統治之下當官,除非她認為殖民統治便是民主,否則她當時做的是民生工作還是「官生」?還借陳方安生的名字來揶揄她應該叫「安生」還是「官生」。倘若曾德成寫出或念出這些話時仍是報人身分,純粹作為意見表達,肯定無人有異議,可是當曾德成以局長之身講出這番話,以大凌小以強凌弱顯見無遺——他後面是特區政府的政治機器,再後面說不定是中國共產黨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陳方安生不過一介退休官員,她能擋得住國家機器?她也許不知道,我國的語言暴力早發軔於六十年代,那時就有初學班水平的「把反動派鬥垮」,也有具歷史角度的「批臭宋江這個投降派」,當然更有終極版的「誰敢反對毛主席,就砸爛誰的狗頭,打翻在地,再踏上一腳,讓他永世不得翻身」。

竊鈎者誅竊國者侯

不獨東方,西方社會也有類似的暴力,有從上而下的,也有由下至上的。前者如尼克遜在水門案下令革除檢察官的職務,這是赤裸裸的政治暴力,但結果是尼克遜成為美國歷史上第一個半途辭職下台的總統。以下而上的暴力,是源自帕拉圖、近三十年被保守派精英分子任意挪用的Tyranny of the Majority。不同的是,在這兩種暴力存在的社會,他們都有堅壁清野的制衡力量,尼克遜買下了內閣,國會也奈他不何,但他始終無法頂住傳媒的口誅筆伐。

保守派精英可以貶低大眾,但最終難以踰越選舉的天塹,喬治布殊的班子是一幫自視高人一等的南部精英,他們曾經作惡,他們曾經使用政治暴力,在攻打伊拉克戰鬥前夕逼使傳媒就範,但他們無法在公平公正公開的選舉中迫逼選民投他一票。不可一世的國防部長拉姆斯菲爾德在○六年的中期選舉後下台,布殊主義在○八年大選輸得灰頭土臉,最終灰飛煙滅。

沒有勇氣的城市

然而,香港不見得全部傳媒都能夠秉持監察政府的功能,在《基本法》規限下,更難孕育足以攆走無能之輩的政治制度。於是,在這大缸渾水裏,特區政治十二年來出現一種令人頗為難過的走向,便是為高位者諱,卑賤者死不足惜。人們當然可以譴責梁國雄和陳偉業在立法會上的「粗言穢語」是「教壞細路」,但對於另些教壞細路的行為如背信棄義,如指鹿為馬,如過橋抽板,如官商勾結,如欺上瞞下等等都視而不見,近期尋且有竊鈎者誅,竊國者侯之象。可悲的是,我們的社會不要說上街抗爭,連嘲笑這些不平事的創意也付之厥如;當大陸網民面對日益壓抑的大氣候創作出「草泥馬」和「臥槽泥馬」發泄萬般不滿時,我們卻在濕漉漉的暮春三月裏四肢發軟癱在一邊,口中喃喃自語。這是一個沒有勇氣的城市。